香港作为亚洲金融市场的主要离岸及非离岸中心,不论从监管架构的成熟度、专业知识及产品开发等方面,都处于国际金融市场前列,是国际投资者投资于亚洲的首选平台。由于国内的A股市场并未完全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始踏入香港市场,通过在香港设立公司来引入海外的投资者。香港的金融牌照分类,热门金融牌照为1、2、4、6、9号,香港证监会对不同类别的牌照申请的要求有区别,牌照的申请难度也不一样。香港证监会规定,申请牌照需要2位香港持牌责任人,而持牌责任人需要有3至5年连续公开的资本市场业绩记录以及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同时,企业也要求在香港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去协助运营公司。通常,获得独立的香港金融牌照,是一家公司实力雄厚的背书。
香港市场执行的是金融牌照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开展股票、金融衍生品、外汇以及黄金等品种的交易。最热门的9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发布执行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第9类受规管业务资格牌照,即资产管理牌照。持有该牌照,意味着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获得了“通行证”,不仅可以直接参与境外的投资,还可管理运用海外投资者的资金。4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批准机构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牌照。
作为国内的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国际信托、私募基金公司,如何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成功获发这几张金融牌照,全面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投资,拓展投资标的范围,丰富投资人的产品选择;另一方面可以把握住海外市场的投资机遇,提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及市场竞争力,迈入国际化资产管理公司之列。 牌照申请公司至少要有两名高管负责公司管理,并在其中任命一名为执行董事。申请公司及其高管、员工和股东都必须符合香港证监会规定的适当人选原则。香港证监会将对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及财务状况、教育及其他方面资质、拟开展业务方面的相关经验、正直公平地开展受监管业务活动的能力、公司声誉以及财务稳健性进行评估。 监管要求:持牌公司必须一直保持实缴股本和流动性资本不少于最限资本要求。持有客户资金的持牌人必须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客户资金必须隔离存放。所有持牌人必须保留财务清偿能力和财务状况、财务教育概述、内部合规和内控制度的相关记录。所有持牌人必须按照国际认可的会计标准合理保留财务记录,提交月报、季报和年报。所有公司都必须向公众披露财报。
香港證監會現有的牌照種類
牌照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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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規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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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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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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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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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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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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槓桿式外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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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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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證券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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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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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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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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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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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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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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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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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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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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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資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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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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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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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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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衍生工具產品交易或就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提供意見(尚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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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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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場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客戶結算服務(尚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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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10種牌照的現實應用
牌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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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規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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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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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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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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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客戶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權的買賣/經紀服務
為客戶買賣債券
為客戶買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單位信託基金
配售及包銷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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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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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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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客戶提供指數或商品期貨的買賣/經紀服務
為客戶買入/沽出期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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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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槓桿式外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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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孖展形式為客戶進行外匯交易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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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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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證券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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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戶提供有關沽出/買入證券的投資意見
發出有關證券的研究報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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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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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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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戶提供有關沽出/買入期貨合約的投資意見
發出有關期貨合約的研究報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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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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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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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上市申請人擔任首次公開招股的保薦人
就《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提供意見
就《上市規則》的合規事宜為上市公司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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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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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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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配對客戶買賣盤的電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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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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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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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買入股票的客戶提供融資並以客戶的股票作為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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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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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資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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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權委託形式為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
以全權委託形式管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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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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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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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司、債券及主權國的信用可靠性擬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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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申請人資本的要求
牌照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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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足股本的最低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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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本金的最低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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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牌照
(a)若該機構屬於核准介紹代理人或買賣商;
(b)若該機構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c)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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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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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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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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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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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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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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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號牌照
(a)若該機構屬於核准介紹代理人、買賣商、期貨非結算式交易商;
(b)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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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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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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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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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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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號牌照
(a)若該機構屬於核准介紹代理人;
(b)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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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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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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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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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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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號牌照
(a)若該機構就證券提供意見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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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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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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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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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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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號牌照
(a)若該機構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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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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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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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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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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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號牌照
(a)若該機構擔任保薦人
持有客戶資產
不得持有客戶資產
(b)若該機構並非擔任保薦人
持有客戶資產
不得持有客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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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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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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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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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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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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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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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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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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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號牌照
若該機構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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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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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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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號牌照
若該機構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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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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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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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號牌照
(a)若該機構提供資產管理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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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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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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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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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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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號牌照
(a)若該機構提供信貸評級服務的同時,受到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的發牌條件所規限;
(b)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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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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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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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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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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